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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政治教育系主任工作职责(修订)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0-09-15

思想政治教育系是学院思想政治教育本科专业人才培养的重要教学组织机构,承担着思想政治教育专业课教学和各项管理工作,为充分发挥思政系的重要作用,使教学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确保完成各项教学任务,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政治教育系系主任工作职责》(修订)。

1.负责思想政治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专业建设与发展规划的制定、修订与完善工作,为学院专业建设与发展提供决策依据;

2.负责执行人才培养方案、专业建设与发展规划,执行教师课程安排管理办法,具体负责本专业各项教学任务的布置和落实;

3.制订本专业教育见习实习研习、毕业论文、学年论文、青年教师导师制、本科生导师制、考研辅导等专业教学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并经学院研究决定后负责具体执行;

4.制订或修订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各门专业课程(含实践课程)教学大纲、课程说明等,选定或编写教材,组织编写教案、教学日历,制作教学课件、建立和完善试题库、教学资源库等;

5.制定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师教研活动计划,组织教师开展专业培训、集体备课、听课评课、教学观摩、教改研讨、课程建设、专业建设、讲课竞赛等教研活动;组织本专业教师教学、科研课题申报,帮助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学质量;

6.组织开展学生各种教学技能训练测试、各类学生项目申报、各类与专业人才培养相关的竞赛指导,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7.负责对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师备课、教案、课件、上课、作业批改、试卷批阅等个教学环节的督促和检查工作,做好专业课教师教学质量的考核和评议工作;

8.负责对教师、学生进行职业道德教育、专业意识培养、专业能力提升、专业自信增强等工作,并通过入学教育、业务学习、专业培训、毕业典礼等活动具体加以落实;

9.负责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研活动方案的制订与落实工作,负责对专业各项活动材料进行总结、梳理、归档,负责专业教学仪器设备的管理;

10.及时完成学院交办的各项工作。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0.09